7月2日,揚州會議中心黨支部書記潘艷召集全體黨員集中學習新中國成立以來頒布的第一部全面系統(tǒng)規(guī)范公職人員懲戒制度的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政務處分法》共7章68條,總結歸納了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現(xiàn)有處分的法律法規(guī),明確和細化了對公職人員違法行為給予的政務處分。對規(guī)范和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yè)、堅持道德操守意義重大。
學習會上強調,國有企業(yè)管理人員作為《政務處分法》適用的公職人員,必須逐章逐條深入學習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同時要加強個人自學,促進學思踐悟、付諸行動,不斷強化思想認識,增強自覺意識;重要崗位如會計、出納、采購人員等,更應警鐘長鳴,做思想堅定、道德高尚、作風正派、工作扎實、紀律嚴明的共產黨人。(揚州會議中心 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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